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的重要內容和制度保障。”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我國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地位,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指明了前進方向。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實行60年來,社會制度實現根本變革,各族人民真正當家作主,民主權利得到保障,生產力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持續加強,實現了短短幾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間奇跡。
一、深刻認識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大意義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將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同中國民族問題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中國共產黨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制度框架。走上社會主義道路,建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為我區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奠定堅實制度基礎和政治保證,是劃時代的大事,具有重要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中國共產黨踐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中國共產黨的初心和使命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西藏自治區的正式成立,標志著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確立,推動西藏實現了社會制度變革,為西藏各族人民追求幸福美好生活開辟了光明前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為西藏各族人民謀幸福、謀發展的制度依托,也是中國共產黨踐行初心使命的制度依托,為西藏各族人民行使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權利提供了堅實制度保障。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必然要求。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民族問題,創造性地制定出并不斷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正確處理了國家統一與民族自治的關系,帶領全國各族人民走出一條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贏得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不僅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自我完善的題中之義,也是新時代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鞏固和拓展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根本要求。
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的必然要求。構成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的“十個必須”之間有著嚴密的邏輯體系,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制度基礎和依托,貫穿全過程各方面。在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過程中,只有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嚴格落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要求,才能在政治上充分保障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使人民真正成為自己的主人,西藏各項事業才能蓬勃發展。
二、深刻把握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創新發展的重大成就
自西藏自治區成立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作出一系列方向性、戰略性和根本性重要論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推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取得重大歷史成就。
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發展。60年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決貫徹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完善西藏各族人民參與民主政治建設的制度安排,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縣鄉一級人大代表直接選舉,并逐級選舉地市、自治區和全國人大代表。截至2024年底,西藏共有四級人大代表42153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占89.2%。西藏貫徹落實黨的干部政策,注重選拔民族干部,西藏目前省級少數民族干部有26人,地廳級少數民族干部有512人,市縣黨政正職有一定數量少數民族干部,鄉鎮一級黨政班子中少數民族干部占57.17%。
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升。60年來,西藏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主要經濟指標增速位居全區前列。地區生產總值從1965年的3.27億元增長到2024年的2764.94億元。地方財政收入1965年為2239萬元,提升至2024年277.19億元。全區工業增加值從1965年的0.09億元提升至2024年的413.06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從1965年的0.89億元提高到2024年的943.44億元。
社會事業全面發展。教育保障水平不斷提升,“三包”政策覆蓋學前教育到高中階段的所有農牧民子女和城鎮困難家庭子女,2012年以來先后11次提升保障水平,生均標準達到5620元。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普及,鞏固率97.86%。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率保持較高水平。持續推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免費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成,截至2024年底,社會保險參保人數達到763.22萬人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貼逐年提升,2024年每人每年達到705元。
優秀傳統文化得到繼承和發展。60年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西藏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布達拉宮貝葉經文獻得到有效保護利用,建設西藏古籍文獻信息化平臺。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不斷加強,全區現有各類博物館、陳列館、圖書館共計43個,圖書館82個、群藝館(文化活動中心)82個、鄉鎮綜合文化站697個,基本建成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大力推出優秀文化作品,《雪山彩虹》《藏東兒女情》影響廣泛。藏語言文字得到有效保護,各類法律法規、政府規章等均有漢藏雙語版。2015年底,我國第一個少數民族文字信息技術標準正式發布,是藏語文標準化工作的巨大進展。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施行修訂完善的《宗教事務條例》,以法治形式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完善僧尼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僧尼醫保、養老保險等公共服務全覆蓋。
生態文明建設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不斷健全,《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落地落實,出臺《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冰川保護條例》等。實行河湖長制,壓實河湖保護開發的責任,完善管理體系。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47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有力推進,重點監測地表水、飲用水源、空氣質量等。2016年以來,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9%。南北山綠化行動取得重大成效,共完成營造林近70萬畝。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態環境最好的地方之一。
三、深刻領會西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基本經驗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在“兩個結合”過程中形成的,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解決民族問題、實現共同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西藏走向現代化的應有之義。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實施60年來,形成了一系列基本經驗,只有繼續繼承和發展這些基本經驗,才能確保西藏民族區域自治行穩致遠。
堅持黨對民族工作的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持續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關于民族區域自治的重要論述,提高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思想和行動自覺。加強民族自治地方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各民族干部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良,能夠團結帶領各族群眾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能夠適應新時代民族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干部隊伍,為民族區域自治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堅持“兩個結合”,不斷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根本目的是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統一與自治相結合既是民族區域制度設置的初衷,也是總體框架的安排。只有國家統一,才能為民族地區提供安全屏障和發展支撐,使各民族充分行使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項權利。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既要考慮民族因素,又要考慮區域因素,確保兩者相互結合,共同促進民族地區的繁榮和發展,也有助于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
推動高質量發展,夯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物質基礎。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實施“民營企業進邊疆”行動、“新時代興邊富民”行動和共同現代化試點地區等措施,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確保各民族共享發展成果。充分利用好民族地區資源稟賦、發展條件、比較優勢,找準融入新發展格局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大力發展優質特色產業,推動提質增效。
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打牢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思想基礎。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是民族區域自治的思想基礎。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要用共同理想信念凝心鑄魂,融匯多方面元素,打造政治性強、內涵豐富、意蘊厚重、接受度高的中華文化符號和形象。加強現代文明教育,引導各族群眾在思想觀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現代化邁進。語言相通是情感相通的前提。大力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深化各民族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形成“多元一體”的共同體理念。構建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不斷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務的能力和水平,鞏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法治基礎。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發揮其在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治理現代化中的獨特作用,將制度優勢轉化為發展和治理效能。推動民族事務治理從“政策主導”向“法治引領”轉型。通過法律保障、制度協同、實踐創新和科技賦能,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融入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深刻認識到偉大祖國是各民族共同的家園,每個人都是中華民族不可或缺的一分子,要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探索出的正確解決民族問題的制度設計,在西藏實行60年來,推動各項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成為中國式現代化西藏實踐的制度保障,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推動民族區域自治行穩致遠,必須堅持黨對民族工作的領導,大力推動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不斷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譜寫中國式現代化西藏篇章。
(作者單位:西藏自治區黨委黨校科學社會主義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