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元、明《一統志》和地方志的考察
寺院是佛教的載體。早期的寺院被稱為精舍,是佛陀居住和修行的地方,《長阿含經》有云“起塔立精舍,園果施清涼。橋船以渡人,曠野施水草。及以堂閣施。其福日夜增。戒具清凈者,彼必到善方。”建造精舍是一種功德,會增加福壽。佛教傳入中國,僧人居住的場所名稱發生變化,東漢時,明帝“令別擇洛陽西雍門外蓋一精舍,以白馬馱經夾故,用白馬為題也。寺者釋名曰:‘寺,嗣也’,治事者相嗣續于其內也。本是司名,西僧乍來,權止公司,移入別居,不忘其本,還標寺號,僧寺之名始于此也。”僧侶居住的場所,在中國,起初被尊稱為寺,所建修的最早的佛寺就是白馬寺,中國的寺院建造自此開始。寺院是僧侶們從事佛教活動的主要地方,也是弘揚佛法、講經譯經的文化中心,所以,佛寺又被尊稱為道場、昭提、浮圖、蘭若、叢林、講堂、蓮社、庵院等。自第一座佛寺在洛陽建立后,隨著佛教的傳播,佛寺的發展亦非常迅速,“逮皇魏受圖,光宅嵩洛,篤信彌繁,法教愈盛。王侯貴臣,棄象馬如脫屣;庶士豪家,舍資財若遺跡。于是招提櫛比,寶塔駢羅,爭寫天上之姿,競摹山中之影。金剎與云臺比高,廣殿共阿房等壯。豈直木衣綈繡,土被朱紫而已哉”。隋唐時期,佛教盛于前代,寺院之多,遍及宇內,唐武宗時,“敕祠部檢括天下寺及僧尼人數。大凡寺四千六百,蘭若四萬,僧尼二十六萬五百。”兩宋以前,歷經唐末戰亂和五代時期的政權更替,佛教并未受到很明顯的影響。后周世宗顯德二年(955年),天下“所存寺院凡二千六百九十四所。”佛寺是佛教的組成部分,佛寺的修建數量反映了特定時期的佛教發展狀況,同樣的,佛寺的地域分布是歷史時期佛教盛衰程度的重要體現。
元代佛教被尊為國教,寺院修建數目之多,地域分布之廣,為歷朝所罕見。至元二十八年(1281年),據宣政院統計,“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無額、沒有登記造冊的堂、庵、院、廟、宇不在統計之列。可見,元朝時期的佛寺,數量是比較龐大的。這些佛寺,有的始建于元以前時期,經歷諸代重修或在原址上重建而在元代繼續留存;有的是元朝時期政府或個人出資重新修建的。時間、空間分布的差異,影響著佛寺的分布特點和分布格局。筆者依據元朝時期的行政格局,以時間為經線,對元朝時期的寺院進行了梳理、統計、分析。傅斯年先生說過:“凡是未經中間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轉寫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經中間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轉寫的,是間接的史料。”整理、研究元代的佛寺分布,應以元人留下的史料或接近于元代社會的史料為主。在此原則基礎上,在文獻資料方面,筆者主要選取了以下三部分史料:其一,《大元大一統志》。《大元一統志》始撰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三十一年(1294年)成書,稍后又補充云南、甘肅、遼陽《圖志》,于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年)重修完成。全書共一千三百卷,遺憾的是,書中的多數部分散佚無聞,現在所看到的殘卷,是從公私藏書中輯錄而來,不能完全反映元朝時期的寺院分布情況;其二,元代地方志。所謂地方志,是指以地域為中心的史書,《周禮·地官》云“掌道方志,以詔觀事”,在反映某一地區的事件、事物發展狀況方面,地方志是最為可靠的史料。但是,就目前所掌握的文獻來看,現存元朝時期的地方志較少。而且,這些地方志所代表的區域,多數位于江浙行省,僅僅江浙一帶的資料,無法全面反映元帝國境內的佛教狀況;其三,明代史料。筆者主要選取的是《大明一統志》。《大明一統志》始撰于明景泰五年(1454年),完成于天順五年(1461年),是在洪武年間(1368—1398年)修成的《大明志書》《大明清類天文分野書》《寰宇通衢書》《洪武志書》的基礎上編撰而成,其中的《洪武志書》“述都城、山川、地里、封域之沿革,宮闕、門觀之制度,以及壇廟、寺宇、街市、橋梁之建置更易,靡不具載”。此時,距離元王朝滅亡時間不久,史料的可信程度較高,更重要的是,能夠較為完整的反映元末明初時期的佛教發展狀況。稍微不足的是,相對于元代疆域,明代版圖大大縮小。不過,在地方行政體制中,明代區劃是以元代為基礎的,即使部分地區有所變化,幅度也不是很大。而偏遠的省份地區,如嶺北行省,《大明一統志》中雖未有提及,但對本文所要論述的內容影響不大。在此,需要說明的是,筆者之所以選用《大明一統志》,而不是選用記載更為詳細的明代地方志,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明朝前期的地方志資料記載比較零散、雜亂,不夠全面;另一方面,明政府大規模的修訂地方志發生于明代中后期,而《大明一統志》的完成,距離元帝北狩不足百年,相對來說,資料較為詳盡、可靠。故筆者認為選取《大明一統志》較為適宜。綜合以上三方面的材料,互為補充,再進行整理分析,筆者以為能夠較好地反映元代佛寺的地域分布狀況。
一、元以前所建佛寺的地域分布
元以前所建造的佛寺,是指始建于東漢至兩宋時期的佛教寺院,這些寺院建筑規模不一、所屬宗派各異,但歷經諸朝修建,在元代仍然留存,并繼續發揮著傳播佛教文化的作用。另有一些寺院,在史料中僅記載有名稱、所處地理位置,創建的具體年代沒有留下痕跡。然而,筆者采用的材料,大部分為元人書寫的資料,故認為,這部分佛寺也應該建修于元以前時期。
根據統計,《大元大一統志》記載的佛寺共有347所,具體分布情況如下:腹里地區有佛寺209所,其中大都路68所(遼金時期建造),上都路5所,太原路130所(以唐宋時期建造的為多),衛輝路3所,彰德路2所,真定路1所;河南江北行省有佛寺31所,其中河南府路10所,南陽府路9所,汝寧府路5所,汴梁路4所,襄陽路3所;遼陽行省有佛寺54所,均位于大寧路,都是遼金時期所建;陜西行省有佛寺22所,其中成州10所,興元路7所,延安路5所;四川行省7所,均位于合州;江浙行省有佛寺11所,其中嘉興路10所,汀州路1所;湖廣行省有佛寺8所,其中藤州路5所,梧州路3所;江西行省有佛寺5所,其中南雄路4所,江州路1所。在反映區域地理、歷史狀況的文獻中,地方志是較為直接的資料。不過,從目前的發現來看,元朝時期留下的地方志主要有《至元嘉禾志》《大德昌國州圖志》《至大金陵新志》《延祐四明志》《至正四明續志》《至順鎮江志》《至正重修琴川志》《至正昆山郡志》《無錫志》《大德南海志》《河南志》《類編長安志》《長安圖志》《析津志輯佚》和《齊乘》,所記載的元以前所建佛寺共有1049所,其中江浙行省的金陵有180所,慶元路有佛寺241所,鎮江路有佛寺247所,松江府有佛寺50所,嘉興路有佛寺82所,常州路有佛寺16所,平江路有佛寺36所,大部分為南朝和宋代時建;河南江北行省的河南府路有佛寺41所;陜西行省的奉元路有佛寺65所,主要為隋唐時期建造;腹里地區的大都路有佛寺82所,益都路有佛寺9所,主要為遼金時期修建。元代地方行政區劃以路為主,明代是以府為建制,兩者在轄區范圍上存在微小差異,有時明代的一府相當于元代的若干路或州,如明朝時期的梧州府,就相當于元代湖廣行省的容州、藤州、郁林州和梧州路。所以,在《大明一統志》中,套用元代行政區劃時,必須以明代區劃為基礎進行甄別。據統計,《大明一統志》記載的佛寺共有1128所,其中腹里地區有佛寺187所,集中于大都路、太原路、平陽路和大同路;陜西行省有佛寺47所,集中于奉元路、邠州一帶,唐代時建修;河南江北行省有佛寺161所,以汴梁路、河南府路的數量較多;甘肅行省有佛寺6所,主要位于河西走廊地區的甘州路諸地;江浙行省有佛寺360所,下轄諸路皆有分布,數量以杭州路、嘉興路、集慶路、平江路、慶元路、較多;遼陽行省有佛寺4所,均在遼陽路;江西行省有佛寺136所,境內佛寺分布均衡,以龍興路、吉安路的佛寺數量稍多;湖廣行省有佛寺107所,主要位于行省北部的潭州路、茶陵州一帶;四川行省有佛寺54所,以成都路、廣元路的數量稍多;云南行省有佛寺66所,主要集中于大理路。
可以看出,始建于元以前朝代的佛寺,在元代時期保存了很多,并且,數量龐大,分布廣泛,遍及元帝國境內。分析認為,腹里地區的佛寺數量較多,并且以大都路和臨近五臺山地區的太原路為多,這在三方面的材料中都得到了證實;陜西行省的中、南部地區,佛寺數量較多;江浙行省的杭州路、慶元路和金陵地區也是佛寺密布的地方。相對于以上諸地外,甘肅、河南江北以及西南地區的云南、四川諸行省,佛寺的數量較少。綜合以上資料,從時空分布方面,具體分析認為:
1.位于腹里和遼陽行省的寺院,以始建于遼金時期的較多,這與該地區建立的政權奉行的崇佛政策有很大關系。建立遼金政權的契丹與女真都是生活在中國東北地區的古老民族。受漢文化的影響,遼金皇帝都尊崇佛教。公元907年,契丹貴族耶律阿保機在臨潢府(今內蒙古赤峰市林東鎮)稱帝,建立契丹國,后改國號為遼。遼太祖耶律阿保機曾在潢河以南的龍華州(今內蒙古翁牛特旗西)建開教寺,后又“詔建孔子廟、佛寺、道觀”。遼興宗耶律宗真,迷戀佛教,曾受具足戒,他“釋典咸窮,雅尚性宗之妙”,廣建塔寺。金政權建立于公元1115年,當時女真完顏部首領阿骨打起兵抗遼,占領了遼東北大部分地區,定都會寧府(今黑龍江哈爾濱市阿城東南)。金世宗完顏雍奉信禪宗,命人在東京(今遼寧遼陽)修建了清安禪寺,度僧500人。隨著政治中心的南移,統治范圍的擴大,公元10—13世紀,“凡峰開地衍林茂泉清,無不建立精舍,以極工巧”。契丹、女真民族,曾長期和蒙古民族并存,三者先后成為以元大都為中心遠及遼東地區的統治者。元代的腹里,也是遼金王朝的統治重心,遼金佛教亦為元代佛教所承繼。所以,在元代,腹里和遼東地區保留有大量的遼金佛教圣跡。大寧路義州的奉國寺,建于遼開泰九年(1020年),初名咸熙寺,建筑規模宏偉壯觀,到元時,仍然“寶殿崔嵬儼居七佛,法堂弘敞可納千僧,飛樓耀日以高撐,危閣倚云而對峙”,寺內“賓館、僧寮、帑藏、廚舍無一不備”。
2.在淮河以南的地區,尤其是元代江浙、江西和湖廣三行省統轄的區域,南朝、兩宋時期建造的佛寺數量較多,這與南朝和南宋對南方地區的長期而穩定的統治有關系。魏晉至南宋朝代,相對于中原北方地區,南方地區的社會安定。隨著向南遷徙的北方人口越來越多,農耕技術的進步,長江以南地區的經濟得到迅猛發展,人們生活富裕,這為佛教文化的傳播、發展奠定了經濟基礎。“然弘教在人,有國為本。度人立寺,圖像譯經,時約相求。”南朝的歷代皇帝,皆以佛教為國之根本。宋高祖劉裕曾經“口誦梵本手寫戒經”;齊明帝蕭鸞“寫一切經,造千佛像。口誦般若,常持法華”;齊武帝蕭衍“令其王侯子弟皆受佛誡,有事佛精苦者,輒加以菩薩之號”。陳武帝陳霸先“寫一切經一十二藏,造金銅像一百萬區,度二萬人”。這些為南方佛教的發展提供了政治前提。關于南朝時期建修的寺院,《法苑珠林》中有明確記載:劉宋時期合寺1913所;蕭齊時期合寺2015所;蕭梁時期合寺2846所;陳朝時期合寺有1232所。兩宋時期,重視佛教的管理。嘉定年間(1208—1224年),應丞相史彌遠的奏請,南宋政府創立了“五山十剎”的官寺等級制度,“如世之所謂官署。其服勞于其間者必出世小院,候其聲華彰著,然后使之拾級而升;其得至于五名山殆猶仕宦而至將相,為人情之至榮,無復有所增加,緇素之人往往歆艷之,未然非業行出常倫,則有未易臻此者矣”。五山分別是臨安徑山興圣萬壽寺、錢塘凈慈山報恩光孝寺、錢塘靈隱山景德靈隱寺、鄞縣阿育王山廣利寺、鄞縣天童山景德寺;十剎是杭州天寧萬壽永祚寺、湖州護圣萬壽寺、溫州龍翔寺、婺州寶林寺、明州資圣寺、臺州國清寺、福州崇圣寺、建康太平興國寺、蘇州報恩光孝寺、蘇州云巖寺,皆為當時之禪宗名剎。其中,五山的級別最高,十剎次之。除此十五所佛寺外,江南地區的寺院還有很多,僅元代金陵、四明、鎮江、嘉禾四個地方的方志史料記載,就有佛寺779所。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據統計,南宋統治區域內的佛教僧人已經達到二十萬。容納僧人的寺院之多,可以想象。一言概之,穩定的社會秩序,優越的經濟條件,使得南朝和宋代時期建造了大量的佛寺圣跡。
3.在西北地區尤其是陜西行省境內,寺院多為隋唐時期創建,這與陜西行省位居隋唐時期的政治中樞分不開。在《大明一統志》中,陜西行省有佛寺47所,其中西安府,也就是元代的奉元路和邠州地區,有寺院20所。在元代西北地區方志《類編長安志》中,所記長安地區的佛寺有60所。這兩組材料說明,奉元路確實是陜西行省佛寺分布數量較多的地方。然而,在這些前代遺存下來的寺院中,以隋唐時期留下的為最多。究其原因,與奉元路治所長安曾作為隋唐帝國的都城有關。公元581年,楊堅在長安(今陜西西安)稱帝,建立隋朝。618年,李淵建立唐政權,也定都長安。隋唐時期,是佛教傳入中國以來,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高潮時期。這一時期,隋唐諸帝先后發布了在帝都建立寺院的詔令,文帝開皇十一年(591年),降旨云:“自今已后,凡是營建功德,普天之內,混同施造,隨其意愿,勿生分別。”以此護持佛教之精神,佛寺建造迅速發展。煬帝時在長安“造二禪定并二木塔,并立別寺一十所,官供十年”。相對于隋代來說,唐代對佛教略有限制,但并不影響佛教的發展。高祖李淵時,他下詔:“於京內造會昌、勝業、慈悲、證果四寺,及集仙尼寺。又舍舊第為興圣寺。”武后天授元年(690年),“頒大云經于天下,令諸州各置大云寺”。概覽唐朝前期的佛教政策,對佛教采取保護、積極扶持的策略。唐末戰亂,中國西部先后興起了夏、回鶻等少數民族政權,這一時期,該地區戰亂頻繁,關中一帶的經濟遭到巨大破壞,大量人口東移、南遷,繼之,政治中心也向東遷移。迄兩宋時期,陜西行省已經遠離中原王朝的政治中心,地處遼、夏、宋(后來的金取代之)三國的疆域交集處,政治優勢地位徹底喪失,故唐代以后,該地區新建的佛寺較少。然而,遼、夏、金統治者都重視佛教,奉行崇佛政策,宋廷對待佛教亦不排斥。這樣,關中地區的佛教寺院因此而得以繼續存在,一直到元代時期。 ? ??
總之,在元代佛寺中,始建于元以前時期的寺院占有很大的比重,其在時間上的分布又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元朝時期寺院的空間分布,使得元代佛教地理別具特色。
二、元朝所建佛寺的地域分布
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元世祖忽必烈曾問當時的帝師亦攝思連真:“造寺建塔有何功德?師曰‘福蔭大千’。由是建仁王寺。”建寺造塔是為了祈求福蔭。在此以前,元人造寺為求福壽的思想已在部分乞求造寺執照中體現,至元二十年(1283年),陜西行省永壽吳山寺僧人永輝曾乞求執照:“有安西府長安縣八里荒住人奧魯百戶答烈赤迭卜歹等,為直此出征勾當,將原分到撥乾州永壽吳店寺西吳山寺周會平子耒一段……答烈赤等情愿舍施永輝永遠用充常住贍寺地土,修建寺院,祝延皇帝圣壽、太子千秋無窮者……一舍以后,如有爭查,并不干永輝之事,舍地土人答烈赤一面承當。”恐無憑據,故來乞得執照。出于對佛教的信仰,元朝統治者重視佛寺的修建。世祖時,曾下詔“興隆佛教在處,廢寺悉許賡修。時歲轉《大藏經》,寵釋氏,普天梵宇益興焉”。對被損毀、廢棄的佛寺,要求在原址上進行重建。并且對于被判定為建造寺院的土地,元廷給予保護。安西王阿難答在給吳山寺的判旨中說:“重審得:前項地土并無違礙,合行給付本人執照。中間卻不得因而將其余地土亂行耕種,毋得違錯,須至出給者”。寺院用地,一旦給付了執照,嚴禁用作他途。對于破壞寺院的行為,也有相應的懲罰措施。大德十年(1306年),泰安州靈巖寺監寺僧狀告,靈巖寺下院凈然神寶寺,經常被人褻瀆,在寺內建炭場、伐樹木,騷擾僧眾,使得該寺院荒廢,“有礙念經告天祝延圣壽祈福等事”。針對類似情況,帝師下旨給地方都總統所:“‘寺院房舍利,使臣休安下者。鋪馬祗應休著者,稅糧商稅休要者。但有屬寺院底地土、園林、碾磨、店鋪、解典庫,不揀甚么休奪要者’……若有違反之人,仰所在官司就便痛行治罪施行。”要求任何人等,不得隨意騷擾佛寺,屬于寺院的土地、山林、商店等,豁免一切賦稅。若有違反者,一律治罪。元朝時期的佛寺就是在這種背景下興建的。
《經世大典·序錄·僧寺》云:“自佛法入中國,為世所重,而梵宇遍天下。至我朝尤加崇敬,室宮制度,咸如帝王居,而侈麗過之。或賜以內帑,或給之官員幣,雖所費不貲,而莫與之較。”元朝統治者重視佛寺的修建,不惜投入大量金錢進行扶持,所以這一時期的佛寺,“甍棟連接,檐宇犟飛,金碧炫耀,亙古莫及”。筆者在整理資料時,對于元代建造的,或者始建于前代而在元代有明確紀年進行重修的,因都屬于元朝時期發生的佛教活動,故都統計在內,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根據以上表述,可以看出,元代新建或重建、重修的佛寺大多分布于腹里和江浙一帶,其他行省的佛寺建修數量,相對較少。深究其特征,有如下幾點:
1.佛寺分布較為密集的江浙地區。在元代僅存的地方志中,以江浙行省的方志最多,計有九種,反映了慶元路、平江路、鎮江路、松江府、嘉興路和金陵地區的地方風貌,其中記載修建的寺院共有83所。然而,元代的江浙行省,下設行政區劃三十路、一府、二州,有屬州二十六,屬縣一百四十三。《至大金陵新志》等方志資料僅部分地展現了元朝時期江浙地區的佛寺分布狀況,由此,江浙地方佛教寺院的分布之密集程度可見一斑。結合當時的佛教發展情況,分析認為,佛教傳播對該地區寺院的修建有著明顯的影響。元朝時期,藏傳佛教傳入江南漢地,至元十四年(1277年),世祖忽必烈有詔:“以僧亢吉益、憐真加、加瓦并為江南總攝,掌釋教……禁擾寺宇者。”憐真加即楊璉真迦,他是帝師八思巴的弟子,江淮釋教都總攝所的三總攝之一。到任江南后,楊璉真迦大力推行藏傳佛教,掀起了修造佛寺的活動。在選擇造寺地點時,楊璉真迦首先選擇了故宋皇宮,他在故宋宮殿地址上修建了報國、興元、般若、仙林、尊勝等寺,后來又把宋皇室祭祀天地的場所也改建成了佛寺。對此,忽必烈給予了大力的支持,至元二十三(1286年)年正月,他“以江南廢寺土田為人占據者,悉付總統揭璉真加修寺。”楊氏造寺,成為元代江浙地區的重要佛教活動,“當是時也,江南釋教都總統永福楊大師璉真佳大弘圣化,自至元二十二年春至二十四春凡三載,恢復佛寺三十余所。”這其中也包括一些被改建成佛寺的道觀,如杭州孤山的四圣延祥觀和西太乙宮等。這一時期,除藏傳佛教外,佛教的其它宗派也來到江浙發展勢力,如頭陀教,大德二年(1298年),北方頭陀教宗師李溥光奉旨“來南,闡揚教事,椎輪湖山葛嶺之西,大興棟宇,以聚其徒。既而,正智通辯禪師空庵焦公溥照實來都提點江南諸路,筑室佛殿之右”。葛嶺,在杭州西湖北岸,曾為道教名山。佛教諸派在江南地區的勢力擴充,帶動了該地區的佛寺修建,使得該地區的佛寺分布更為密集。
2.迎來建寺高峰期的腹里地區。腹里是元王朝的統治中心,《經世大典序錄·都邑》篇云:“惟我太祖皇帝開創中土而大業既定。世祖皇帝削平江南而大統始一。輿地之廣,古所未有。遂分天下為十一省,以山東西,河北之地為腹里,隸都省,余則行中書省治之……”都省即當時的中書省,轄地被稱為腹里。元朝歷代皇帝即位時,為表示對佛教的尊崇,均曾建立佛寺。如成宗元貞元年(1295年)“以國忌飯僧七萬……是歲大建佛寺”,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立營繕署及白云宗攝所……是歲大建佛寺”,文宗天歷元年(1328年)“大作佛寺”,英宗至治元年(1320年)“大建佛寺作佛像”,建立的佛寺有大護國仁王寺、南鎮國寺、大承華普慶寺、大圣壽萬安寺等。不僅如此,位于腹里地區的五臺山,因佛教之盛,多次迎來元廷帝、后的參拜,五臺山也因此迎來建修佛寺的高潮,如大德元年春(1297年),“五臺山佛寺成,皇太后將親往祈祝”;十一年(1307年)八月,武宗“建佛寺于五臺山”;泰定三年(1325年)春二月甲戌,泰定帝“建殊祥寺于五臺山,賜田三百頃”。由于皇室敕建,腹里地區的佛寺建筑規模宏大,占有大量田產,如大承天護圣寺。至順元年(1330年),文宗“以所籍張珪諸子田四百頃,賜大承天護圣寺為永業……括益都般陽寧海閑田十六萬二千九十頃,賜大承天護圣寺為永業”。以田養寺,寺院財力雄厚,便于寺院的維修、擴建。所以,據《析津志輯佚》記載,僅大都一地,就有新建佛寺12所。
3.鮮有寺院建修記載的遼陽行省。元朝時期的遼陽行省,建置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下設遼陽、沈陽、廣平府、大寧、東寧、開元、合蘭府、水達達七路和咸平府,有屬州十二,屬縣十個。因主要位于遼水之東,故又稱遼東。根據《大元大一統志》的記載,元代,遼陽行省的新建寺院僅有1處,即位于大寧路高州的感圣寺,癸卯年(1303年)僧人性聰建立。筆者以為,這一數據雖然不能說明元代遼陽行省境內確實只新建了一所佛寺,但也反映了該地區佛教水平落后的狀況。之所以這樣,原因有兩點:1.政治中心的南移。元代的遼東地區,與遼金時期已不可同日而語,遼東地區是遼金政權的發源地,是統治中心,雖有帝都的南遷,但統治者并沒有忽視龍興之地的發展。元政權則不同,建立元政權的蒙古人崛起于漠北高原,早期的都城是哈剌和林。太祖成吉思汗時,遼東地區就被分封給了他的弟弟們,即后來的蒙古東道諸王。世祖忽必烈時,定都大都,傾力發展傳統的中原漢地區域,遼東地區僅僅作為邊疆省份被派員控制;2.藏傳佛教的尊崇。元代皇室尊崇佛教,尤其是藏傳佛教。在遼東北地區,自東漢佛教傳入至金代,皆以漢傳佛教為信,“自燕而東,列郡以數十,東營為大,其地左巫閭,右白習,襟帶遼海,控引幽薊,人物繁伙,風俗淳古,其民不為淫祀,率喜奉佛,為佛塔廟于其城中,棋布星羅,比屋相望……”,遼金時期,更是以禪宗為盛,金世宗完顏雍時,其母貞懿太后,以內府金錢三十余萬,在遼陽建立大清安禪寺,“延四方具眼衲僧為之”,使得禪宗在該地區的勢力達到極致。元朝時期,藏傳佛教由吐蕃傳入漢地,在腹里地區得到迅速發展,但是,其在遼東地區的傳播狀況,卻鮮有記載,這應該是元代遼東地區罕有寺院建修的原因之一。
三 、影響元代佛教寺院地域分布的主要因素
元代佛教有國教之譽,佛寺數量龐大,“自西方之教行中土也,漢唐而下,政朔所及,有遠踰海國若今者乎!星羅棋錯,小而鄉縣,大而府州,為佛宮者何啻萬區”。據統計,至元二十八年,國境內有名稱、造冊登記的寺院已達42318所,無籍、不在名冊上的沒有計算在內。總覽前面述及的元代時期的佛教寺院,在《大元大一統志》中,腹里地區共有佛寺230所;遼陽行省共有佛寺55所;河南江北行省共有佛寺31所;陜西行省共有佛寺22所;江浙行省共有佛寺12所;湖廣行省共有佛寺8所;四川行省共有佛寺7所;江西行省共有佛寺5所。在諸地方志史料中,江浙行省共有佛寺935所;腹里地區共有佛寺103所;陜西行省共有佛寺66所;河南江北行省共有佛寺41所。在《大明一統志》中,江浙行省的佛寺共計384所;腹里地區的佛寺共計240所;河南江北行省的佛寺共計192所;江西行省的佛寺共計139所;湖廣行省的佛寺共計131所;云南行省的佛寺共計77所;四川行省的佛寺共計68所;陜西行省的佛寺共計65所;甘肅行省的佛寺共計8所;遼陽行省的佛寺共計4所。可以看出,這些佛寺的數量與至元年間統計的佛寺數量相距甚遠。尤其是江浙行省的佛寺數量,在《至順鎮江志》中,僅鎮江路就有佛寺269所,但在《大元大一統志》中,整個江浙行省的佛寺數量只有12所,之所以出現這種相矛盾的情況,與《大元大一統志》的資料散佚有很大關系。與此情況類似的還有甘肅、河南江北、四川等行省的佛寺分布狀況,以甘肅行省為例,在《大明一統志》中,甘肅行省僅有佛寺8所,佛寺數量之少,與文獻資料不相符合。馬可波羅曾到過河西走廊一帶,他于游記中這樣描述,在甘州(今甘肅張掖),“大多數居民是偶像崇拜者……偶像崇拜者也按照本省的風俗,建造了許多廟宇,供奉著大量的偶像。”在肅州(今甘肅酒泉),“境內有許多市鎮和堡壘……居民大多數是偶像崇拜者”。在沙州(今甘肅敦煌),“人民是偶像崇拜者……那些偶像崇拜者有自己特殊的語言……城中有許多寺院,寺中供奉著各種各樣的偶像。居民對這些偶像十分虔誠,常常祭以牲畜”。所謂的偶像教徒,即佛教徒。在河西走廊一帶,既然聚集了大量的佛教徒,并且在沙州、甘州等地都有“廟宇”“寺院”,那么,甘肅行省的佛寺數量應該不止8所。還有嶺北行省,早在蒙古汗國時期,哈拉和林就有佛寺的存在,據《佛祖歷代通載》,臨濟宗高僧海云印簡,應“太子合賴察請……延居太平興國禪寺”。明代版圖縮小,《大明一統志》對嶺北行省的情況乏載,而《大元大一統志》僅剩殘卷,囿于史料,對該地區的佛寺情況未能統計。應該說,筆者采用的《大元大一統志》《大明一統志》和諸地方志史料,部分的反映了元朝時期佛寺的分布狀況,但是,窺一斑而知全貌。相對于腹里、江浙等地來說,甘肅、陜西、遼陽、四川等行省的寺院數量仍然是較少的。所以,《大元大一統志》《大明一統志》和諸地方志史料所呈現出的佛寺分布狀況,仍然大致的反映出了元帝國境內的佛寺分布輪廓。
圖1元代地方志所見佛寺分布示意圖
圖2 《大明一統志》中的元代佛寺分布示意圖
寺院是佛教文化的載體,寺院數目的多少,分布的情況,體現了所在地區佛教發展的程度。綜觀元代漢地的佛寺,在分布方面呈現出明顯的歷史繼承性和區域不均衡性特征。從數量上來說,南方多,北方少。從空間分布上來看,帝國境內各行省都有佛寺,但是,各行省境內寺院的數量不同,分布也不均勻,甚至差別很大。相對來說,江浙行省與腹里地區的寺院數目較多,邊遠地方如東北地區的遼陽、北方的嶺北和西南地區的云南等行省的佛寺數量較少。不過,地跨黃河以南、長江以北經濟富裕地區、縱橫數千里的河南江北行省是個例外,在《大元大一統志》中,這里僅有佛寺31所,在《大明一統志》中,有佛寺192所,于轄區廣大的面積、悠久的佛教文化而言,寺院數量較少,反映了該地區復雜的地理和經濟發展狀況。細分析之,這一時期,對佛寺分布產生重要影響的主要因素有:
1.經濟情況。寺院修建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經濟形勢良好的地區可以為建修佛寺提供充分的物資條件。大凡造寺,資金都是不可忽視的要素,資金的來源情況,數額的大小,決定了寺院建造的數量和規模,換言之,寺院建造的情況也反映了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腹里地區的大都為例,不僅是政治中心,也是經濟中心。元代的大都,商業興盛,貿易昌隆。“百物輸入之眾,有如川流不息,僅絲一項,每日入城者計有千車”。由于稅率較低,僅為四十分之一,這里聚集了很多的商人,形成了專門的商業區,世界各地的貨物紛至沓來,“東至于海,西踰于昆侖,南極交廣,北抵窮發,舟車所通,貨寶畢來”。元政府在大都一地征得的商稅收入,甚至超過了一個行省。發達的經濟,促進了佛教事業的發展,大都的佛寺,規模宏大,富麗堂皇,其數量在腹里諸路位居前列。在《析津志輯佚》中,大都有佛寺94所,其中新建佛寺12所,既有皇室、貴族敕建的大崇恩福元寺、大壽元忠國寺等,也有僧侶自籌資金修建的能仁寺等,還有民間集資興建的勝因寺等。在勝因寺的建造中,商人姚仲實曾出錢幣五萬多緡。據《姚長者碑》載,姚氏在大都經商十年,積累了千萬財富,他大行善業,捐助佛教活動,除了勝因寺外,他還曾向萬安寺、慈濟興福寺、永安寺、白云觀等捐錢捐物。經濟是佛寺建造的基礎,經濟形勢的良好說明該地區具備佛教發展的許多條件,如交通便利、人口密集、文化發達等,這些不僅有利于佛教的傳播,而且也便于籌款籌物,獲得建寺造寺的諸多材料。而經濟不發達地區,往往因交通的不便、環境的落后,使得人口稀少,當然,也就不利于文化的傳播。其實,究其根本,經濟發展的區域差異,確實是導致佛寺分布不均衡的重要原因。
2.信眾基礎。信眾指佛教信仰者,其對佛寺的分布也會產生重要的影響。“主觀上,宗教信眾的多少與其事業的成功與否有關,客觀上,則是與宗教所處地域的社會習俗有關”。習俗是承繼傳統、結合現實、經歷漫長歲月的積淀、多方面綜合作用的結果,其對社會的輻射面非常廣,也影響著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對于宗教而言,社會習俗的宗教化或宗教的社會習俗化會使信仰宗教的人越來越多,宗教活動也必興盛。以佛寺建造為例,信仰者多,造寺、修寺、舍宅為寺者自然也多。如元代江浙地區,這里的佛教文化歷史悠久,三國時期,建業成為南方的佛教中心,此時,“佛教之重鎮,北為洛陽,南為建業”。東晉南朝時期,帝王崇佛,“上有好者下必有甚者焉,釋教盛行,可以媒富貴利達,江東人士孰不從風而靡乎”。江浙佛教發展漸臻鼎盛,“夫金陵自齊梁以來,故佛國也”。在統治者的倡導和僧侶的宣揚下,佛教漸漸滲透入社會各個階層,江南習俗因此發生變化,從飲食、娛樂到喪葬活動,甚至社會心理都體現出佛教的影響,反映了佛教的深入民心。換言之,佛教信仰的氛圍更加濃厚。唐宋以降,隨著佛教的大眾化,江浙地區的信眾范圍更加廣泛,“除卻弦歌庠序外,家家同念佛經聲”是這一時期佛教信仰的寫照。元代,江南地區“惟浮屠是崇”,名剎逾百,大德高僧層出不窮,佛教繼續發展。這一時期,位于舟山群島的普陀山,因觀世音菩薩成為佛教名山,與五臺山、峨嵋山并稱為佛教三大道場。觀世音菩薩悲憫四眾,在佛教信徒心里有無上地位,是以,來普陀山上香朝拜者絡繹不絕。“宗教的成敗皆在于民間,扎根于民間,宗教才有力量,才會興旺。”當民眾的數量、層次范圍達到一定規模時,其對宗教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江南佛教即是如此,廣泛的信眾基礎,悠久的信仰氛圍,促進了佛教事業的進步。佛教的發展水平影響著佛寺的分布,反之,佛寺的分布也反映著特定地區佛教發展的水平。
3.民族格局。元代中國,疆域遼闊,民族眾多,受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諸多方面的影響,民族遷徙現象突出。“一些民族進入內地后逐漸融入其他民族中;一些民族產生了,形成了中國歷史從未有過的新的民族。這就是元代中國出現的少數民族的新格局”。入居內地的少數民族與漢民族混住雜居,互相影響,彼此滲透,形成具有當時中國特色的民族格局。這種格局促進了民族間的交流與合作,加速了各民族的大融合,對宗教文化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黨項、畏兀兒世居西北,藏民族生活于西南吐蕃地,他們和漢民族一樣,很早就開始了對佛教的信仰。蒙古族上層貴族對佛教的接受,與這些民族佛教僧侶的努力分不開。元代,大量畏兀兒人、黨項人流入腹里、河南、江南和四川、云南等地,他們的活動對佛寺的分布產生了重要影響。如畏兀兒人舍藍藍,曾“剏寺于京師,曰妙善。又建寺于臺山,曰普明……于西山重修龍泉寺,建層閣于蓮池。于吐蕃五大寺、高昌國旃檀佛寺、京師萬安等,皆貯鈔幣,以給然燈續明之費。”她用黃金抄寫佛經,“剏寺施舍所用幣數以萬計”。阿昔思,在昆明修建了圓通寺。達實特穆爾,在杭州修建了輝和寺等等。在元代的佛教管理機構里,還有大量的畏兀兒人任職,如乞臺薩里,曾任釋教都總統,拜同知總制院事,管理佛教的同時,衛護佛教。黨項人楊璉真伽任職江南時,造寺復寺,促進藏傳佛教傳播,影響了該地區的佛寺布局。位于民族等級最高端的蒙古人,進入中原后散居各地。蒙古統治階層推崇藏傳佛教,忽必烈尊藏族高僧八思巴為帝師,英宗時,“詔各郡建帝師八思巴殿,其制視孔子廟有加”。自八思巴始,元廷確立了帝師制度,歷任帝師皆由藏族僧人擔任。這一時期,許多藏僧進入內地,因為不適應中原環境,入居內地的藏族人主要分布在大都地區,他們在大都建寺造塔,為皇室貴族講經說法,與蒙古統治階級緊密結合推動著藏傳佛教在漢地中原的傳播。于是,“所建西藏化的佛殿佛像,不僅布滿幽、燕,而且西及成都,南至杭州”。藏傳佛教的勢力在漢地達到極盛。“元時回回遍天下”,回族形成于元代,是中外文化交流、民族融合的結果。回族人信奉回回教(伊斯蘭教),其分布廣泛,“皆以中原為家,江南尤多”。泉州、杭州、大都等城市都有回回居住區,他們修建清真寺,“近而京師,遠而諸路,其寺萬余,俱西向以行拜天之禮”。至元十一年(1274年),回回人賽典赤贍思丁任職云南平章政事,他在昆明修建清真寺12所。當時,隨同他一起進入云南的,還有大量的穆斯林,他們在當地與其他民族和睦共處,發展經濟的同時,將伊斯蘭教傳播到了云南,擴大了伊斯蘭教的影響。位于絲綢之路通道上的西北甘、陜諸地,回回人的數量較多。駐守此地的安西王阿難答,自幼受回回人的影響,非常虔誠的信仰伊斯蘭教,他在轄區廣建清真寺,并命令“依附于他的十五萬蒙古軍隊的大部分皈依了伊斯蘭教”。從一定程度上來說,伊斯蘭教的傳播對佛教的發展還是有所影響的。據馬可波羅的記載,1274年間,他在路過河西關隴地區時,所見居民多為偶像教徒(佛教徒),城中很少見到穆斯林。而在14世紀初成書的《史集》里,拉施特說那里的“居民大多數為木速蠻”。木速蠻即穆斯林,當地穆斯林的增多,佛教徒的減少,反映了阿難答伊斯蘭教政策產生的巨大影響。當然,此處信仰伊斯蘭教的并不僅僅是回族人,但卻是因為回族人的推動而發生的改變。由此,河西關隴地區的佛教信眾數量發生變化,并影響著佛教的分布,佛寺的情況可想而知。除了以上因素外,自然環境、政治條件、人口數量、社會的穩定與否等都程度不一的影響著元代佛教寺院的分布。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17年第4期10月。